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川财农【2023】44号)文件要求,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规定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通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依据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