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漳州市长泰区十里村2023年两宗居住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拟征收2个地块,具体情况如下:01地块(长泰区马洋溪海峡金谷B—06地块),面积3.0369公顷,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泰区马洋溪海峡金谷B—06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02地块(长泰区马洋溪海峡金谷B—19地块),面积1.8034公顷,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长泰区马洋溪海峡金谷B—19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二、其他事项拟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6日由漳州市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和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公告期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7日,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场、区、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单位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和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我区由漳州市长泰区马洋溪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和福建长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