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农办〔2022〕129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4—64)文件要求,经个人自主申报,镇、区审核,拟推荐覃明(温江覃明明家庭农场)、龙小兰(四川喜再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申报返乡入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家庭农场优秀人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20801室,监督电话:028—82728903)逾期不予受理,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