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142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聚焦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要求,(三)推荐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减污降碳协同处置10个重点领域,二、工作要求(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环保装备研发或生产单位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将审核推荐意见、企业申报书、《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附件4)等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遴选推荐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企业名单,三、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王复军0371-65509820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谢志国0371-66309082附件:1.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4.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