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门市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29号)规定,我局对港澳居民就业资助进行了审核,现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详见附件),如对以上港澳居民就业资助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6月21日—6月27日)内向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彭玉莲电话:0750-3820961,附件:2023年6月港澳居民就业资助名单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21日附件2023年6月港澳居民就业资助名单序号申请人参保单位学历补贴标准申请金额(元)1陈仕康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专及以下按照大专及以下5000元、本科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万元的标准给予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资助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