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商企业: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23〕357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商数〔2023〕8号)文件要求,开展好我市2023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基地、意向参评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公章)反馈至昆明市商务局电商处(电子邮箱:kmds618@163.com),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3.通知附件2023年6月19日(联系人及电话:田贵鸿,6316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