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3-58291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3-06-2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关于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促产的政策意见》(莲稳提〔2022〕4号)文件内容,经申报审核,目前园区外有丽水中航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相关补助条件,现对拟补助企业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具体明细如下表:奖励明细表序号企业名称员工加班补助(万元)电费补助(万元)企业增产增效补助(万元)小计(万元)1丽水中航混凝土有限公司7.35203.8411.1922丽水市莲城铅笔制造有限公司8.1960.411.9320.5263丽水市丽凯制冷配件有限公司00.675800.67584浙江申华水泥有限公司015.6695015.66955浙江省丽水市浙南蓄电池隔板有限公司01.244701.2447合计49.308说明:公示期为7日,若有异议,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企业科,联系人:黄辉,联系电话:0578-2025790,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3年6月21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