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公司、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84号),为做好2021年业务年度省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于2月21日前汇总编制《2021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和6)、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附件4,2.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网上申报材料企业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网站:http://fczj.zs.gov.cn/,②申报“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五、申报材料(一)一般企业申报材料(1)《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保险公司填写)(2)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附件3,(6)与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电子版,保险公司汇总提供),(二)小微企业专项申报材料1.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或6),总体原则如下:1.两家及以上保险公司同时为同一企业垫付保费且申请小微专项资助的,2.两家及以上保险公司同时为同一企业申请小微专项资助,保费由保险公司垫付的企业不可以申报,3.同一家保险公司存在同一小微企业投保两条或以上不同性质(标的)的投保申请明细,(三)小微企业名单及资助额上限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2019年度出口额不超过300万美元(含)的分段小微企业名单,wangxf@sinosure.com.cn附件:1.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险种的企业分类定义2.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类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3.2021业务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4.申报企业相关的发票清单汇总表5.小微企业类业务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垫付)6.小微企业类业务申请汇总表(保险公司未垫付)7.专项资金收款账户信息汇总表中山市商务局2021年12月31日(联系人:商务局贸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