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农业高质量发展攻坚战,加快建设山区和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等,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下达惠明茶文化园区项目资金计划,现将资金计划给予公示(详见附件),该项目资金计划来源于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扶贫开发科联系电话:0578-5620692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9室附件:附件:惠明茶文化园区项目区域协调专项激励资金计划安排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