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发改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景发改产业〔2023〕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发改局审核,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发改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5626015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5号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汇总表(第一批).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