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新经济、财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2〕1号)的相关要求,特开展2023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根据市新经济委印发的《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认定办法》(成新经济〔2022〕23号)要求,二、支持标准(一)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三、申报时限(一)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7:00,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7:00,(二)申报要求:请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及时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二)提交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陆平台上传附件1、2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三)区(市)县初审企业所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形成《2023年成都市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七)发布公示无异议后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2023年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名单》和《2023年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补助情况表》,未能当年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四)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六、政策发布和咨询(一)政策发布本申报通知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网站发布(http://cdjx.chengdu.gov.cn/),QQ:2485851368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2.2023年成都市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申报表3.2023年成都市支持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2023年6月21日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3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