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茶陵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5月份,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联合对项目户的申报资格、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核验,现将情况公示如下,敬请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给予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举报方式:文字材料或电话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办公室,受理电话:25222107,茶陵县财政局办公室,受理电话:25222794附件: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验收合格汇总表茶陵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