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为深入落实财政监督工作,根据《泰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泰财监〔2023〕10号),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新泰市财政局于2023年6月28日至10月31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1、山东新沙单轨运输装备有限公司2、山东华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3、新泰房桥轨枕有限公司4、山东东方红锻铸有限公司5、山东恒驰矿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6、山东宏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7、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9、山东瑞泰玻璃绝缘子有限公司10、新泰亿赛化工有限公司11、山东焱鑫矿用材料加工有限公司12、山东金天牛矿山机械有限公司13、泰安鑫杰机械有限公司14、泰安昊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5、山东齐利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6、光明起重集团有限公司17、山东金恒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8、山东立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19、山东金恒力链条集团有限公司20、泰安和新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1、泰安科赛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2、新泰玖翊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联系人:毕雅琴联系电话:0538-7224923新泰市财政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