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推动全市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若干意见》(乌政发〔2019〕36号)精神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经专家评议,现将2022年度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姣联系电话:0991-4665589附件:2022年乌鲁木齐市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绩效评价结果.docx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