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新卫中医药函〔2023〕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新卫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经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现场审核等环节,现对拟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初审通过人员李莲等3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至6月27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如发现公示人员在报名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通过电话、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报名资格的问题,将按有关程序向伊犁州卫生健康委提交报名材料,由伊犁州卫生健康委进行下一步审核工作,受理部门:尼勒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电话:0999-4622139举报邮箱:1921686808@qq.com联系地址:尼勒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楼医政办邮政编码:835700附件:尼勒克县初审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名单尼勒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21日尼勒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初审2023年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