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林业局关于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项目的情况公示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22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知通》(川林规函〔2021〕12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沐川县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项目公示如下:一、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木竹原料收购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贷款19000万元,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22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知通》(川林规函〔2021〕1222号)文件精神和按“实际贷款期限及年贴息率3%测算贴息需求”要求,公司拟申请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贷款贴息305.61万元,二、沐川林竹发展有限公司竹原料收购贷款贴息项目: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申请贷款6210万元,于2020年12月2日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贷款2000万元,公司拟申请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贷款贴息149.29万元,三、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木竹原料收购加工贷款贴息项目: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申请贷款16500万元,该公司拟申请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贷款贴息494.7万元,以上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22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知通》(川林规函〔2021〕1222号)文件规定,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1日,受理部门:沐川县纪检监察派驻林业局工作组联系电话:4602247沐川县林业局关于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补助项目的情况公示.doc沐川县林业局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