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临川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2023年1月9日临川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临川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咨询及服务等,第二章资金安排及支持范围第六条区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1100万元并列入年初预算,专项资金具体安排如下:1.科技创新奖励资金500万元,2.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00万元,3.科技咨询服务及专家评审资金等50万元,4.科技创新其它资金450万元,优先予以支持:1.获得国家、省、市重点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对当年度首次入选独角兽企业的奖励100万元,对当年度首次入选潜在独角兽企业的奖励50万元,对当年度首次入选潜在瞪羚企业的奖励10万元,第十条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范畴及实施1.支持范畴:(1)当年度未成功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且前景较好的优质项目,第十一条科技咨询服务及专家评审资金支持范围具体包含技术合同登记辅导、研发投入入统指导、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咨询、独角兽(种子、潜在)和瞪羚(潜在)企业培育及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等涉及科技创新活动的科技服务,科技创新其它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等其它科技创新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