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川乡、中洲镇、大墅镇财政所: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9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1〕1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37号)等精神,下达淳安县生猪良种补贴任务2000头,补贴资金16万元,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县申报且符合生猪良种补贴的企业共3家,按每头能繁母猪年最高繁殖2胎,每胎给予40元补贴计算,可补人工授精配种4000胎,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6万元,现将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6万元(详见附件)拨付给你们,相应增加你们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请你们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养殖主体,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明细表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3日序号所属乡镇养殖场名称能繁母猪存栏数(头)良种补贴母猪数(头)补贴胎次(胎)补贴资金(万元)1浪川乡杭州千岛湖扬翔种猪养殖有限责任公司30221470294011.762中洲镇淳安郁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3506006002.43大墅镇杭州千岛湖天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502304601.84合计492223004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