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科字〔2023〕157号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依据《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洪科规字〔2020〕2号)和《2023年南昌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计划和清单》有关要求,四、项目验收形式、程序及内容(一)验收形式现场会议验收(二)验收程序(1)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2)察看项目实施现场,(6)项目验收现场工作记录,4.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应有中期监理专家意见和整改情况报告),6.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7.有资质的审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主要支出票据复印件、经济指标证明材料,9.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单位按照序号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由项目单位负责,(二)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务必到场参加项目验收工作,因项目单位人员未到位或相关佐证材料缺失造成的影响,由项目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