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函〔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按文件要求组织企业做好2023年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注意事项:1.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一律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制作清单目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2.创新型中小企业请在7月8日和12月8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我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在8月7日前通过平台提交我局,特此通知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函〔2023〕7号)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3.附件资料(中小企业股联系电话:8888393)鹤山市科工商务局2023年6月16日附件:1.附件1.江工信中小函20237-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3.附件3.附件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