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安排省级商务发展促进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2〕122号)、《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商请下达省级商务发展促进安排资金预算的函》(成商务函〔2023〕29号)文件精神,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金堂县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6月19日-7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件2)实名向金堂县商务局反映,联系方式:028-8492183154395007@qq.com注:为了更好的沟通和完善,提出意见或建议时,个人请提供联系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单位请提供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堂县商务局商贸流通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金堂县商务局2023年6月19日金堂县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