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注销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的公告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因业务调整,申请注销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二〇号)第四十八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2018〕农质检核(浙)字第0079号),现予以公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