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商流通〔2021〕122号),根据《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处室推荐、专家打分和厅党组研究等程序,拟认定5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和8个“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14日-21日,二、公示对象“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区”:南京秦淮区无锡梁溪区徐州鼓楼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崇川区“全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创建区”:常州新北区连云港海州区淮安清江浦区盐城盐都区扬州江都区镇江扬中市泰州海陵区宿迁宿豫区三、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流通处)反映,联系方式:025-57710372江苏省商务厅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