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农发〔2023〕2号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商银行,结合台州市财金协同支农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现就加大粮食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迭代升级“共富粮农贷”专属产品,对纳入“政银担”体系的种粮主体实行“零担保费”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增加种粮主体贷款投放,二、主要内容(一)贷款银行:各县(市、区)农商银行,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规模化种粮,粮食初加工以及为其他种粮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等,用于购买农机具和开展粮食生产设施建设等其他贷款,由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台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七)贴息支持:贷款对象、贷款额度等条件符合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的,可在额度内按规定程序申报并享受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融担公司与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定期围绕“共富粮农贷”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会商,各地农商银行要切实加强产品宣传推广,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关于加大粮食产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pdf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台州管理部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