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数字苏州建设的意见》《苏州市数据条例》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苏州大数据领域的创新应用研究,提升大数据关键技术水平,推进大数据领域创新联合体建设,激发数据创新应用活力,现开展2023年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3年6月16日~7月10日,二、工作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愿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按照《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表》(附件2)及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10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本与可编辑word版本)提交至邮箱bdcxyy@xxzx.suzhou.gov.cn,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苏州市信息中心),联系人: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曹礼峰,68612265苏州市信息中心秦龙焜,18351927515附件1: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指南附件2: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申报表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附件4: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推荐汇总表附件5:苏州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实验室各县级市(区)联系表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6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