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决定选认第二批宁德市科技特派员303名、县乡两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站长140名(名单详见附件),市级科技特派员一派三年,服务年限从2023年6月至2026年6月,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与服务乡镇做好对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科技特派员日常服务管理,规范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价,做好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市级科技特派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目标与任务,附件:1.第二批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名单2.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名单3.乡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站长名单宁德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宁德市科学技术局(代章)2023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