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金峰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综合治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8〕2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闽交政法〔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经对货物源头运输企业进行核查,现将芗城区重点货运源头运输企业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运输企业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行为,确保我区源头治超工作取得成效,附件:芗城区重点货运源头运输企业名单(此件主动公开)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