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城口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巴山硒谷”(商标)授权的公告根据《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巴山硒谷”(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农发〔2020〕91号),为推进城口县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发挥品牌对产业的引领作用,打造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维护和提升“大巴山硒谷”市场信誉和知名度,拟开展城口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巴山硒谷”(商标)授权使用申请工作,现将授权方案及申报要求公告如下,请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联系人:张瑞浠,联系电话:023-59222426,联系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禹田花园1栋504质监科,附件:城口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巴山硒谷”(商标)授权方案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