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投资和项目建设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支持,一、加大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一)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各级各类重大项目建设,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重点领域民间投资加快发展(三)持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鼓励民间投资绿色低碳发展,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有效强化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八)加大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力度,全面梳理适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的投资支持政策,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鼓励民营企业积极盘活优化存量资产(十一)通过盘活优化存量资产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方式吸引民间投资,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十三)完善民间投资信贷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守信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六、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十六)引导民营企业合理决策,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投资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