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共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共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同时要求规划应充分体现科学性、前瞻性,保证规划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按照法定程序上报获批后,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2023年6月1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共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议案,会议原则同意《共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同时要求规划应充分体现科学性、前瞻性,保证规划对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按照法定程序上报获批后,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