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要求,2021年度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5日),逾期概不受理,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如下: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08号)电话:027-83460724,传真:027-83460707,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