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2023〕2号)和《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文〔2023〕140号)精神,决定成立城南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旭同志兼任,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然撤销,各社区、村(居)委会也要成立普查工作小组,普查小组名单上报至街道统计中心,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2023〕2号)和《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安政文〔2023〕140号)精神,决定成立城南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旭同志兼任,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自然撤销,各社区、村(居)委会也要成立普查工作小组,普查小组名单上报至街道统计中心,城南街道办事处2023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