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将粮食风险基金、储备粮的贷款利息、管理费用(含保管费用、轮换费用、质检费用,第二章存储管理第七条市级储备粮具体承储计划、年度轮换计划,由市粮储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市支行共同下达给承储企业,承储企业报请市粮储局、财政局和农发行市支行同意后,由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市农发行市支行责令承储企业立即整改,由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农发行市支行督促承储企业责令其立即整改,于每年11月底前提出市级储备粮下一年度轮换的数量、品种计划报市粮储中心审查,市财政不给予承储企业轮换费用补贴,市级储备稻谷等原粮的架空量不得超过承储企业该品种原粮承储计划总量的30%,市级储备大米等成品粮的架空量原则上不超过承储企业该品种成品粮承储计划总量的10%,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承储企业须在农发行市支行开立基本账户,第二十九条市级储备粮的管理费用补贴由市财政负责安排,市级储备粮保管费用根据市下达的承储计划按季拨付,由市粮储中心核查承储企业保管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安全情况后,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由市粮储中心对市级储备粮轮换审核验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