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开展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3〕632号)等通知要求,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同时,二、岗位开发各科研平台、创新基地、企业等创新主体要充分开发新的科研助理岗位、认真梳理已开发的科研助理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纳毕业生和因人员流动而产生空缺的有关岗位,2023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建议如下:(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置科研助理岗位1-2个,(四)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工程)的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可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于7月10日前报送《清远高新区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表》,并及时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报送本单位科研助理岗位开发、落实到人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招聘人员身份具体信息,联系人:清远高新区科技信息局张则妮、傅一鸣、朱洁舒联系电话:3483931附件:1.工作联系群二维码.docx2.清远高新区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求表.xls3.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用户注册操作指引.pdf4.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管理操作指引.docx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信息局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