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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及市级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 | 2023-06-15
道真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及市级资金分配情况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63号)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3〕16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3〕17号)文件已下达我县第二批中央资金725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投诉监督地址:道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投诉电话:0851-2582250412317附件:1.道整合办〔2023〕3号-关于预下达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通知2.道乡振领发〔2023〕6号-关于对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3.中央第二批资金第一次立项批复表4.道乡振领发〔2023〕7号-关于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及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5.市级资金立项批复道真自治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15日道整合办〔2023〕3号关于预下达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的通知县委统战部、县乡村振兴局: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文件精神,结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63号、黔财农〔2023〕64号)等文件要求,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道真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道府办函〔2021〕157号)和《道真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道府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管理使用资金,附件: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道真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代章)2023年5月23日道乡振领发〔2023〕6号道真自治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相关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项目调整立项批复如下,切实守牢生态红线底线,2.严格按照《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和《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道府办发〔2021〕15号)资金使用范围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各实施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复,附件:2023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道真自治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6月12日道乡振领发〔2023〕7号道真自治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及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相关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根据遵义市财政局遵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3〕16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遵财农〔2023〕1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如下,切实守牢生态红线底线,2.严格按照《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和《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道府办发〔2021〕15号)资金使用范围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各实施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复,附件:2023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及2023年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道真自治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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