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东胜区2023年度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将《东胜区2023年度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6月15日东胜区2023年度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镇、街道办事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镇、街道办事处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功能与作用,三、考核内容以镇、街道办事处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公共文化供给、组织制度及队伍建设、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等工作为主要内容(具体项目及分值设置详见考核细则),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考核细则,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根据各镇、街道办事处文化和旅游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赋分,并将考核结果提供给区委考核办作为年终区委、区政府对各镇、街道办事处“五位一体”考核的一项评分依据,五、相关要求1.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全年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项目及细则,2.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对全年文化和旅游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六、加分因素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个人或团体获得国家奖项加1分,自治区级奖项每项加0.5分,附件:《东胜区2023年度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细则》附件:东文旅发〔2023〕7号关于印发《东胜区2023年度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doc东文旅发〔2023〕7号附件:2023年镇(街道)文化和旅游工作考核细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