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滨州市农社领域科技创新政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共设置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计划2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支持方向(一)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项目,(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二、项目申报条件(一)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项目由服务单位向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可推荐申报申建技术领域方向的1-2项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四、申报流程及要求1、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服务单位向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2、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由申报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县市区属单位向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