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重庆市2019年度(第二批)、2020年度(第五批)、2021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附件:重庆市2019年度(第二批)、2020年度(第五批)、2021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2年3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重庆市2019年度(第二批)、2020年度(第五批)、2021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一、2019年度(第二批)1、重庆市期刊协会2、重庆市桥梁协会二、2020年度(第五批)1、重庆市巫山县教育基金会2、重庆市石柱县教育基金会三、2021年度(第五批)1、重庆市版权协会2、重庆市企业人才发展研究会文件下载: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2020年度(第五批)、2021年度(第五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