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企业为邯郸市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须具有一定的增长性(正增长),4.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要在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5.企业上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6.未认定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企业注册成立未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材料中的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三、相关要求请于7月10日前,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华维联系电话∶3118065附件:1.邯郸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申请材料2.邯郸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邯郸市科技局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