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持续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持续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企业〔2023〕103号)要求,现就持续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海南省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企业划型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划定范围,三、申报审核流程(一)线上申报,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每季度末月12日前邮寄到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地址: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79号六楼),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报送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季度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符合条件的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7天,四、注意事项(一)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须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产生,附件:1.海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荐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3.佐证材料(供参考)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1-4.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附件5.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端操作手册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5日(联系人: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