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优化服务、有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委依法治县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专项治理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及的市场主体,是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注册登记的名称中包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且实际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但不得从事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的市场主体,二、专项治理内容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以下问题开展治理,(一)经营不规范问题,重点治理登记经营范围未排除需执业许可业务,违规承揽代为诉讼、参加庭审业务,违规以公民代理方式办理诉讼业务,未按规定增设经营场所、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资开办及与律师事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等问题,(二)虚假宣传问题,重点治理违法广告,对合作资源、业务范围虚假宣传,对诉讼结果作不实预测、为承揽业务虚假承诺,价格违法行为等问题,三、线索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公布的举报渠道,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尽量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四、举报渠道:(一)市场监管系统1.电话举报:0856-7652156,2.信件举报:石阡县汤山街道万寿社区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收3.来访举报:石阡县汤山街道万寿社区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二)司法行政系统1.电话举报:0856-76260052.信件举报:石阡县泉都街道鲜花村西外环西侧石阡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收3.来访举报:石阡县泉都街道鲜花村西外环西侧石阡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受理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经营突出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石阡县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