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5号)文件要求,绵阳市评价机构(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应在评价成绩确定后通过网站等方式对每个批次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邮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绵阳市公共实训和技能评价指导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16-6955903联系邮箱:735908706@qq.com联系地址:绵阳市科创新区九盛路7号绵阳市公共实训和技能评价指导中心题库办公室本次公示批次为:专项鉴定批次:1.20230610-小儿推拿-医专鉴定站-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20230525-网页-长钢-江油职中3.20230523-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九洲-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4.20230605-心理健康指导-刘营职中-三台刘营职中详情见附件,绵阳市公共实训和技能评价指导中心2022年6月14日附件:第八次成绩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