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关于万宁市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资金清算结果的公示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万府办函〔2022〕57号)文件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235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非个人用户)发放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70.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受理地址: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工业组办公室(万城镇人民中路208号四楼),联系方式:(0898-62239609),附件:万宁市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资金清算结果明细表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2023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