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工作,二、遴选数量(一)评价机构:每个职业(不含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1-2家,三、申报条件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或评价机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1),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附件2),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或《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报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确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四)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拟列入目录的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评价机构目录由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服务平台公布,遴选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是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的基础保障,经遴选确定列入评价机构目录的我市培训机构,(二)申报机构应着眼为国家、为社会、为产业培养人才,按要求将申报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推荐表等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杨春艳联系电话:28012192市人社局闵瑞琛联系电话:83218426附件:1.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2.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