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昆明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试行)》的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以下单位拟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1日:申请人:昆明高新区舞六七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正大紫都城2区3层301号申请项目:设立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翁明行主要负责人:刘杨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昆明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办理流程(试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若该设立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可向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进行反馈或投诉,受理反馈意见部门: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科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3334975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东寺街114号特此公示昆明市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