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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昌吉州“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申报指南的通知(2023年度)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9-18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加强对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的支持与培养,在全州遴选一批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的兴农育才人才,为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州“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人才发〔2023〕4号)精神,实施2023年“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申报指南如下:

一、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2023年度昌吉州“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计划培养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三类人才,给予每人每年3—5万元经费资助。项目实行公开申报,昌吉州各级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可申报。

1.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昌吉州各级涉农、牧、渔等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具有技术领军能力人员、从事涉农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员;昌吉州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等部门涉农专业技术人员。

2.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昌吉州各级涉农、牧、渔等从事涉农领域技术推广服务人员、技术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昌吉州各类涉农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人才。

3.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昌吉州各级涉农、牧、渔等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牧)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种养大户等;昌吉州涉农领域“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手;从其他省份引进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二)培养方向

    1.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建设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势畜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加快补齐创新链、产业链和供应链上的短板弱项,开展种子、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行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研发、集成、试验和示范推广。

    2.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人。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标准化、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创新与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开展品种选育、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农机装备与电子信息、软件等融合应用发展智慧农业。

3.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重点围绕乡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引进加工新技术新装备,改进加工工艺和设备,开展绿色优质原料基地、加工集聚区、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探索利益联结、优势互补、联合经营、合作共赢新机制,推进主体、业态、利益融合,带动当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项目面向昌吉州范围实行公开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应在昌吉州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昌吉州注册满2年(注册时间在2021年8月1日之前)。行政单位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具有中国国籍,在昌吉州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申报之日需在昌吉州缴纳社保满6个月)。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热爱农业农村工作,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同行业和社会上有较好的口碑。申报当年未满5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同一人选在同一周期内只能申报一个昌吉州“庭州英才”人才计划项目)

(二)业绩条件

1.现代农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条件。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曾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或具有主持或者主要参与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经历,在涉农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取得重要突破。具有博(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2.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条件。开展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具有较大的推广潜力、推广价值,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具有三年以上在县级以下地区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经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人才、乡村一线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3.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条件。能够带领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种养殖大户、“土专家”“田秀才”、种养殖能手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有明显专长,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申报:

1.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自治区“天山英才”“天池英才”人才计划、重点园区引才育才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等上级人才支持计划和项目(不包括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地州项目)且在支持期内的。

2.同一培养对象、同一依托单位的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人才计划的。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低于或与国家、自治区、州已立项项目相同、相近的。

4.依托单位、培养对象、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在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巡视巡察等检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有在惩戒执行期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三、申报程序

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支持人选确定,一般须经以下程序。

(一)发布指南。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申报指南,经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州内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自主申报。申报人须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选题确定一项拟开展的科研攻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示范等项目,并认真填写《“庭州英才”培养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项目申报书》(附件1)。

(三)单位审核。依托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进行广泛组织动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同行专家评议、考察等形式提出初步人选,确定拟开展的创新活动、资金预算和预期成果。拟申报的人选需在依托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情况,由依托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申报人选,通过申报评审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主管部门推荐。州直各委、办、局,各县市(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所属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审核通过的人选进行推荐。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20∶00。

(五)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州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指南对申报人资格和项目内容等进行形式审查。

州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所申报项目合理性、技术路线可行性、绩效目标有效性以及申报人业绩等进行综合性评价,按照1:1.5比例进入专家评审。邀请州内外知名专家、专业技术人才、“两代表一委员”组成专业评审专家组,通过PPT汇报、提问和答辩的方式,对推荐人选的能力素质以及所提出的项目计划、资金用途等进行综合评审。

(六)确定人选。州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提出建议入选人员名单和建议经费资助额度,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印发入选通知,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支持资金。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的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人选由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根据科研项目或创新活动评审确定。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人才每年遴选一批,培养期为3年,首次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中期评估优秀的再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建立培养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择优劣汰,动态调整。资助经费一般用于科研活动和个人生活补助,其中:70%用于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所填报的自选项目,由培养对象自主支配使用,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8号)规定执行;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资助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单位不得提取管理费。

申报人依托单位(用人单位)须与培养对象签订任务书,落实目标任务及可量化的绩效指标要求,建立培养档案,严格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在科研条件、资源共享、培训交流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遴选推荐,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人选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学术规范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审查。

(二)依托单位要切实负担起人才推荐、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在依托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只公示人选姓名、单位,不得公示人选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三)依托单位、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真实有效。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失信行为的,取消申报人资格,按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对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的推荐单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下一年度限额推荐等处理。pan>

(四)经过相关程序认定有涉密内容的项目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204室。

(五)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活动,需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及时进行登记。

(六)依托单位及申报人须分别签署昌吉州“庭州英才”培养计划诚信承诺书。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者薇 0994-2343356

地址:昌吉市北京北路45号州农业农村局204室

附件:1.“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培养项目申报书

2.“庭州英才”人才计划依托单位诚信承诺书

3.社保缴纳记录、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4.“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建议人选汇总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培养 项目申报书.docx

“庭州英才”人才计划依托单位诚信承诺书.docx

社保缴纳记录、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x

“庭州英才”人才计划庭州兴农育才专项行动建 议人选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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