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第三方验收方案(试行)》(宝委农〔2016〕38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宝应分所对2021年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三批申请验收项目,于2022年3月2日起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资金审计,对照项目验收评分细则等,逐项量化评分,并出具了验收报告,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1、宝应县君之鑫家庭农场100分2、宝应县南兆家庭农场100分3、宝应县宇辉家庭农场100分4、宝应丰润稻麦种植家庭农场100分5、宝应县菡园居家庭农场100分6、宝应县育之广家庭农场100分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4-18日,联系电话:0514-88280636宝应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