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省工信厅、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2〕115号),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摸排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好申报工作,原则上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展会、重大活动项目除外,但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请企业于4月11日前完成线上注册和申报,逾期均不予受理,附件: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及相关附件.rar2、2022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联系人.xlsx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邮市财政局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