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政府给予5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50亿元、30亿元、10亿元、5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奖补;对当年新增入统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激励奖金1万元;对在库建筑业企业,给予激励奖金2万元;产值0.5亿元(含本数)至2亿元,给予激励奖金5万元;产值2亿元(含本数)至5亿元,给予激励奖金10万元;产值5亿元(含本数)至10亿元,给予激励奖金20万元;产值10亿元(含本数)至20亿元,由市政府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补;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由市政府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优质工程费奖励,推进落实在凉中标项目的央企、国企将部分或全部专业工程分包给在凉山州建筑施工总承包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中信用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企业自建工程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银行贷款,对每年度在州外、省外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0.3亿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出凉建筑业企业由市政府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十一、积极引入优质企业支持市外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级)、一级(甲级)企业分别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50万元,政策解读:西昌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西昌市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