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三亚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育才生态管委会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三亚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三亚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二)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三)2022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四)申报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二、奖励标准(一)2022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超5%(含)、不足20%的工业企业,(二)2022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超20%(含)的工业企业,三、申报材料(一)奖励资金申请表(在“海易兑”系统填写下载盖公司章),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统计局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下载)(三)2023年5月月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统计局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下载)(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三)审核结果在“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根据三亚市财政资金的有关拨付程序拨付申报企业,不得申报2023年度三亚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附件1: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海易兑)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操作手册V2.1(适用申报主体用户)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6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